财务处关于2017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0 浏览次数: 1005

财务处关于2017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委要求,为做好2017年年终关账工作,夯实年度决算工作基础,现将2017年年终关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20171215日。

2、政府采购项目支付款项请按规定流程操作,并在20171130日前向财务处提出支付申请。

3、使用支票进行业务结算的,支票的开单截止日期为2017128日。

4、通过薪资平台发放的各类薪资的申报以及学生的各类津补贴发放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1215日。

52017年开具的发票的报销截止到2018331日。

6、各类预借预付款,请在财务报销截止日前完成冲销。

7、下述预算资金年终余额将被核销,请各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确保年内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1)当年预算拨款(不含由人事处下拨到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各部门按学校规定创收分配的经费);

2)已结转2年及以上的财政性资金(不含科研经费)。

82018年开账日期为2018110日。

希望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老师相互转告,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关账工作。

  

财务处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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