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2018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委相关要求,为做好2018年年终关账工作,夯实年度决算工作基础,现将2018年年终关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报销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
2、政府采购项目支付款项请按规定流程操作,并在2018年11月30日前向财务处提出支付申请。
3、使用支票进行业务结算的,支票的开单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
4、通过薪资平台发放的各类薪资的申报以及学生的各类津补贴发放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
5、2018年开具的发票的报销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6、各类预借预付款,请在财务报销截止日前完成冲销。
7、下述预算资金年终余额将被核销,请各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确保年内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1)当年预算拨款(不含由人事处下拨到各部门的人员经费和按学校文件规定可以留存结转的经费);
(2)已结转2年及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纵向科研经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科研文件规定执行)。
8、2019年实行政府会计制度,需建立新制度会计系统并进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开账日期拟定于2019年1月14日。
希望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老师相互转告,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年终关账和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建账工作。
财务处
2018年11月22日
财务处关于2018年年终关账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