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
各项目负责人及报销人:
需要在年底关账日前报销的单据,请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报销人及时提交至财务处:
1) “驳回”状态的单据,请根据需要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或直接删除;
2) “提交”状态的单据,请及时将纸质报销单交至财务处。
网上报销系统中任何“提交”、“驳回”状态的单据只是“冻结”项目预算,但实际并未扣减,其中属于年底核销的项目至年底关账日后将根据财政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具体核销项目请见2014年9月26日财务处发布的部门公告《关于当年与2012年及之前经费2014年底核销的通知》。关账日请见2014年11月6日财务处发布的部门公告《财务处关于2014年年终关账的通知》。
财务处随后将根据项目分别发至项目负责人OA,请负责人自行或通知被授权报销人及时处理。
学校财务处
2014年12月11日